各学院、部门(单位):
为做好2018级本科学生全校范围内转专业、2017级本科学生及2018级高职(专科)学生二级学院范围内转专业工作,根据浙江省教育厅(浙教高教[2012]165号)文件精神和《我校学生校内专业调整实施办法(修订)》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院要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材料审核工作,并帮助学生分析利弊,指导学生进行专业重选。
二、校内转专业办理程序: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——填写申请表——学院核实并签署意见——学院将转专业学生申请表、转专业学生花名册及学生成绩单报送学生处招生办。
三、二级学院范围内转专业工作,由各学院组织实施,结合学生表现及该学年内成绩按照本专业排名进行排序,将转专业学生申请表、转专业学生花名册及学生成绩单报送学生处招生办。
四、请各学院在7月5日之前,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(附件2、3,纸质稿形式)及转专业学生花名册(附件4、5,电子稿形式)报送学生处招生办。
附件1:我校2018级本科转专业计划一览表(校内).doc
附件2:我校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.doc
附件3:我校学生学院内转专业申请表.doc
附件4:我校转专业学生花名册(校内).xls
附件5:我校校内转专业学生花名册(学院内).xls
学生处、教务处
2019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