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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受理的通知

浏览:975次 发布日期:2015年05月11日
各学院(部门)、项目负责人:
为规范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管理,即日起开始受理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,在研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,需递交延期申请;已完成研究任务的教师,请根据项目结题要求上交《我校科研项目结题报告》(见附件)及相关成果材料1份以及电子文档(以项目负责人+项目名称),电子稿发至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,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。2015年5月26日15点前《我校科研项目结题报告》(见附件)及相关成果材料1份交系办电子文档(以项目负责人+项目名称)发金迪QQ
联系人:杜老师(8027607)